高處作業的注意事項
時間:2020-08-13 發布者: 瀏覽次數:4818次
高處作業是指距墜落高度基準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如果安全防范措施落實不到位,很容易人員墜落傷亡事故。高處作業經常出現在物業日常維修、幕墻清洗等作業活動中,危險性較高,是事故防范的重點環節。高處作業過程中,應該尤其注意以下幾項重點工作:
一、高處作業前的重點工作
1. 進行高處作業前,應針對作業內容,進行危險辨識,制定相應的作業程序及安全措施。將辨識出的危害因素寫入《高處安全作業證》以下簡稱《作業證》,并制定出對應的安全措施。
2. 進行高處作業時,除執行公司相關制度和操作規程外,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高處作業及安全技術標準的規定。
3. 作業單位負責人應對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負責并建立相應的責任制。
4. 高處作業人員及搭設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的人員,應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及專業考試持證上崗,并應定期進行體格檢查。對患有職業禁忌證(如高血壓、心臟病病、癲癇病、精神疾病等)、年老體弱、疲勞過度、視力不佳及其他不適于高處作業的人員,不得進行高處作業。
5. 《作業證》審批人員應赴高處作業現場檢查確認安全措施后,方可批準高處作業。
6. 高處作業中的安全標志、工具、儀表、電氣設施和各種設備,應在作業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7. 高處作業前要制定高處作業應急預案,內容包括:作業人員緊急狀況時的逃生路線和救護方法,現場應配備的救生設施和滅火器材等。有關人員應熟知應急預案的內容。
8. 風力大于5級,禁止高處作業。
9. 高處作業前,作業單位現場負責人應對高處作業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現場環境和作業安全要求以及作業中可能遇到意外時的處理和救護方法。
10. 高處作業前,作業人員應查驗《作業證》,檢查驗收安全措施落實后方可作業。高處作業人員作業前應檢查各勞動保護用品是否完好和正確佩戴。
二、高處作業中的重點工作
1. 高處作業應設監護人進行監護,監護人應堅守崗位。
2. 作業中應正確使用防墜落物品與登高器具、設備。
3. 作業現場所有可能墜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4. 作業人員不得在高處作業處休息。
5. 高處帶電作業時應嚴格佩戴絕緣防護用品,并使用絕緣器具完成相應工作。
6. 發現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存在缺陷和隱患時,應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應停止作業。
7. 作業人員在作業中如果發現情況異常,應發出信號,并迅速撤離現場。
三、高處作業后的重點工作
1. 高處作業完工后,作業現場應清理干凈,作業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廢料應清理運走。
2. 腳手架、防護棚拆除時,應設警戒區,并派專人監護。拆除腳手架、防護棚時不得上部和下部同時施工。
3. 高處作業完工后,臨時用電的線路應由特種作業證的電工進行拆除。
4. 高處作業完工后,作業人員安全撤離現場,驗收人需在《作業證》上簽字。